
今年2月17日,古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破获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。34岁的李某长期销售一种名为“虚花炮”的烟花爆竹,这种烟花爆竹有刺鼻的硝酸氨气味,属自制炸药成品,也是三无产品。
李某向警方供述,其销售的“虚花炮”是从当地居民冷某某处购买。此后,警方将冷某某控制,并从其家中搜出75根“虚花炮”。
古蔺县公安局经办此案的张警官向新京报记者介绍,冷某某销售的“虚花炮”是从当地居民许某某处购买。警方控制许某某后,发现其自建了一个黑作坊,用于生产“虚花炮”,在古蔺县内销售。
据悉,许某某家中及其周围藏匿地点,有成品的“虚花炮”269根、引线1400余米、“木炭”“硝”“铁渣”“竹竿”等原材料若干。此外,他还藏匿一支射钉枪和110余发射钉弹。
张警官表示,目前,许某某因涉嫌非法生产爆炸物、非法持有枪支被警方刑事拘留,李某、冷某某取保候审。“针对许某某生产‘虚花炮’的原材料来源,还在调查中。”